校园|校园近视防控要遵循“五严”

_原题为:校园近视防控要遵循“五严”
(采访人员 吴倩)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遵循“五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工作。
“五严”要求包括:一是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时,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检测等工作,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二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三是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相关服务,要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等认证工作。四是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五是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检测人员资质、工作流程和方法、质量控制以及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提供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机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校园|校园近视防控要遵循“五严”】本文经「原本」原创认证,作者健康报社有限公司,访问yuanben.io查询【3A6VTZT2】获取授权信息。(吴倩)
责任编辑: 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