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婚姻出轨的收费多长 婚外情侦察调查一般多长钱( 二 )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间,张某在长沙市非法开展所谓私家侦察业务,采用上述手段,非法获取长沙市居民谢某、李某1、李某5等人的行踪轨迹和财产信息762条、通信记录和住宿信息11706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209条 。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吴某伙同张某、原审被告人周某违背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吴某和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殊严峻 。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峻 。
裁判结果:
吴某(雇主)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张某(私家侦察)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周某(私家侦察)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综上可知,私家侦察从事的大部分调查活动在海内并不具备合法性,并且在开展调查活动过程中往往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同时,雇主可能面临着双重风险,既可能遭遇诈骗,也可能同样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因此,笔者在此提醒,目前私家侦察业务在海内尚不具合法性,开展相关调查活动中稍有不慎就会违法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此时雇主收受私家侦察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同样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故可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双方都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刑事风险 。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殊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应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峻: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应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峻的情形 。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殊严峻: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峻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殊严峻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