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公司内部财务治理制度,拿来即用!( 三 )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 , 商品房由工程治理部、销售治理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 , 财务治理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
第四章 财产治理
第15条 企业财产的范围
(1)企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
(2)凡企业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治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 , 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 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
(3)凡单项价值在2 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 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
第16条 财务治理部负责企业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企业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治理 。
(2)企业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治理部归口治理 。
(3)总经理办公室和工程治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企业财产的业务核算 , 应设立台账 , 登记企业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 , 负责组织企业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
第17条 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 , 经财务治理部会签 , 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
(2)财产购回后 , 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 。《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 , 财务治理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 。财产归口治理部门凭单登记台账 。
(3)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 , 应填写《领用单》 , 《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 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 主管领导批准 。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 , 《领用单》一式三联 。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 , 一联送财产归口治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 , 一联由财产归口治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治理部报账 。
(5)财产在企业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 , 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治理部门办理 , 送财务治理部备案 。
第18条 财产的清查、盘点
(1)企业财产归口治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 , 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 , 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 , 书面说明亏损原因 。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 , 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 财产归口治理部门应会同财务治理部组织评估 , 评估情况上报企业主管领导 , 由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 , 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 , 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 , 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 , 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 , 应上报总经理 , 决定处理意见 。
第五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办公室起草和修订 , 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
第20条 本制度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 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公司内部财务治理制度,拿来即用!】第21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