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是什么意思( 二 )


1.行李托运 。
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 。
2.行李重量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托运 。
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 。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
3.行李退运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 。
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 。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 。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
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
4.行李领取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 。必要时,应交验客票 。
因许多行李很相似,旅客从行李传送带上把确认的行李取下来之后,查看一下标签的名字和号码以防拿错 。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航空公司挂失 。
5.行李延误、损坏或丢失 。行李运输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旅客应会同航班经停地或目的`地的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并按法定时限向航空公司或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

6.行李赔偿限额 。国内航班: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 。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 。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 。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
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