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定理是什么?( 二 )


陈氏定理的介绍

陈氏定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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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定理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发表的数论定理,1973年公布详细证明方法 。这个定理证明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和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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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定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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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定理 [编辑本段] 陈氏定理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发表,1973年公布详细证明方法 。这个定理证明任何一个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和一个半素数的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2” 。
第二,是否每个大于7的奇数都能表示3个奇质数之和?如9=3+3+3,15=3+5+7等 。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 。哥德巴赫猜想 [编辑本段] 当年徐迟的一篇报告文学,中国人知道了陈景润和哥德巴赫猜想 。那么,什么是哥德巴赫猜想呢?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著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 。
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 。如6=3+3,12=5+7等等 。公元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用当代语言来叙述,哥德巴赫猜想有两个内容,第一部分叫做奇数的猜想,第二部分叫做偶数的猜想 。奇数的猜想指出,任何一个大于等于7的奇数都是三个奇素数的和 。
偶数的猜想是说,大于等于6的偶数一定是两个奇素数的和 。实际上第一个问题的正确解法可以推出第二个问题的正确解法,因为每个大于 7的奇数显然可以表示为一个大于4的偶数与3的和 。1937年,苏联数学家维诺格拉多夫利用他独创的“三角和”方法证明了每个充分大的奇数可以表示为3个奇质数之和,基本上解决了第二个问题 。
但是第一个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 。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 。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学家都不能证明,这个猜想便引起了许多数学家的注意 。
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 。当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 。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 。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
从此,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 。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 。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 。
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s+t”问题 [编辑本段]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哥德巴赫猜想靠近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 。
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 。”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 2”的形式 。
在陈景润之前,关于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 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1920年,挪威的布朗证明了‘“9 +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 7”, “4 + 9”, “3 + 15”和“2 + 366” 。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和“2 +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 5”,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 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