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 。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 。
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 。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 。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什么】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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