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二 )


第六章其他
第十四条填报方式及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请考生仔细参阅《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
第十五条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等相关奖励和资助政策 。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
第十九条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qxnv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859-3916666 0859-3655074
招生传真电话:0859-3916666
邮政编码:562400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