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升本2022年政策( 二 )


五、平稳开展联合培养试点 。有关本科高校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会同联合培养高职院校,合理确定培养专业与规模,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开展,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情况检查 。
六、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章程 。各高校须按规定制定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应明确专业招生计划(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等)、高职阶段专业要求、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录取规则、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比和录取方式、专业联合培养属性及培养点名称、录取过程中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及程序、接受外校生源调剂规则及程序、不得跨类调剂等信息 。招生章程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民办教育处、学生处等部门会审,同意备案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要求备案 。各院校具体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阅卷及录取工作 。
七、强化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 。各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我省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考生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对于出现招生秩序不规范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安排年度招生计划 。
请各高校在认真总结上年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校内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科学合理地提出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填写附件表格,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电子报表(发送邮件)和纸质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传真)报送省教育厅 。联合培养计划(需同时报送培养方案和合作培养协议)由本科院校报送 。
附件:2022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计划申报表
附件:2022年普通专升本分专业计划申报表(含联合培养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