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除合同( 三 )


3.拆除厂房中的门窗时,切记要检查横梁是否紧固,如果发生了松散等状况,一定要先停止作业,转而将重心放在固定横梁的工作上,等横梁固定好后再继续拆除 。
4.拆除厂房的过程中,一定要设置一个巡逻查看的岗位,一旦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任何不对劲的地方,要及时上报处理 。为了节省人工而盲目进行拆除最后只会导致意外的发生 。
5.最后我们不得不提到的是,在整个拆除厂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在拆除的建筑物周围拉上适当距离的警戒线,标上“非拆除人员禁止入内”的明显字样,以避免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内部,从而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
厂房拆迁多少钱?
一.一般情况下赔偿厂房拆迁多少钱?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1.设备搬迁安装费;
2.设备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 拆迁补偿 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 。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 集体土地 两种 。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 租赁合同 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 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 房产证 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因为历史原因无法 办理房产证 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
低于 上海 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
3.设备重置成新价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
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 。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 。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 。
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 。
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400元,集体土上的房屋150-35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这种计算方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置如何,简单地以300-400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的计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