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梯维修保养须知( 二 )


隔爆-本安复合型防爆电梯 所有裸露在机房、 井道、 轿厢及层站等处的电气 设备和部件均应单独采取不低于整机防爆等级的电 气防爆措施 。位于防爆电气设备和部件内的元器件不 必单独采取电气防爆措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EX”标志和铭牌 , 铭 牌中有经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 ,  设 备出厂时 , 该证号在有效期内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和等级应满足所防的爆炸 区域要求和爆炸混合物的要求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应无裂纹、 损伤 ,  外壳防腐措施 要达到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应满足所防的 爆炸性混合物的要求 。防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得有沙眼 , 机械伤 痕 。无电镀或磷化层的隔爆面 ,  经清洗后应涂磷化膏 ,  电力复合脂或 204 号防锈油 ,  严禁刷漆 ,  防爆面不得 有锈蚀层 。防爆接合面的紧固螺栓应齐全 ,  弹簧垫圈防松设 施应齐全完好 , 弹簧垫圈应压平 。防爆电气部件外壳上不装电缆或导管引入装置的通 孔应用封堵件封堵 ,  封堵件应能与外壳一起符合有关 防爆型式的规定 , 封堵件只能用工具才能拆除 。
检验内容与要求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若能打开 ,  则应有联锁装置或 断电后才能打开的标牌 ,  以保证电源接通时外壳不会 打开 , 外壳打开时电源已切断 。隔爆型部件的外壳应有 “机修后螺栓应紧固” 的 警示牌 本安电气设备外壳应无裂痕、损伤 。本安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铭牌标志 正确清晰 。本安电气设备与非本安电气设备连接应有防爆安 全栅关联设备 。独立供电的本安型电气设备的型号必 须与本安电气设备铭牌中的关联电气设备型号相同 。电气设备所有的紧固件应完整 ,  不得有松动现象 。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应无碰撞和摩擦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与并联设备的之间连接导线 或电流应符合铭牌中 CC、LL 和 L/R 的规定 。、 多股电缆线接头须用插针 。必须连接或分路时 ,  应在 防爆接线盒内进行 。引入装置内的弹簧密封圈的一个 孔 , 应密封一根电缆 。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圈 , 应与电缆外径相比配 ,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为±1mm 。弹簧密封圈压紧后 , 应能将电缆沿圆均匀地被挤紧 。密封圈的邵氏硬度应在 50~55 度 ,  不应有老化现象 。安装完毕 , 必须保证电缆外护套和导线密封圈 里 , 应对电缆施加压力(以牛顿为单位)为 20 倍 ,  电缆直径(以毫米为单位)  , 电缆移动 1 ㎜ 。压紧组件的型式须符合安装要求 , 隔爆型应金属 制造 。电气设备的电缆或导线引入口 , 需用钢管连接 ,  必须用一个过渡压紧组件 ,  必须达到先压紧密封圈后 才可连接钢管 , 钢管连接有困难可增加活接头 。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不应为同一电缆; 本安电 路与非本安电路应分开走线 ,  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 终端分隔间距大于 50mm.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本安电路 ,  除电缆芯线分别屏 蔽或采用屏蔽导线者外 , 不应共享同一电缆或钢管 。本安电路与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 电缆时 , 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 。本安部件和关联部件的连接件、 接线盒、 插头和 插座应有明显的标志且容易识别 ,  若用颜色识别 ,  须 用蓝色 ,  本安部件和非本安部件连接时应采取适当的 隔离措施 。

本安电路配线电缆屏蔽层 ,  应在非爆炸危险环境 进行一点接地 。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 架、金属配线管及其它配件 , 电缆保护管 , 电缆的金 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部分 ,  均应接地 ,  且应单独与 接地干线相连 , 不得串联接地 。
爆炸危险环境内应接地的部件与接地干线相连 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 ,  其截面积应不小于相线 2 截面积的三分之一且铜线不得小于 4mm  ,  钢线不小于 2 。6 mm。在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路中 ,  保护接地干线应始 终与中性点连接成一体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接地干线应在不同方向与接 地体相接  , 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曳引绳头组合: 绳头组合的弹簧不得有裂纹 ,  弹 簧两端的垫片应用不起火花的金属制造 。曳引轮、导向轮及反绳器的挡绳装置、 限速器的 制动块和夹绳钳块、安全钳契块、提拉机构的转轴、 安全钳工作时撞击安全触点的打板、滑动导靴靴衬、 门锁产生相对撞击的二部件之一、门挡轮、门挂轮、 门导靴等正常使用情况下有产生火花潜在危险的部 件均应采取防止火花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