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 , 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 。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 。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谋 , 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 , 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 。串通投标 , 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 , 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 , 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 , 以期避免相互竞争 , 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 , 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 , 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
3.投标人之间约定 , 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
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 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围标串标处罚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 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 , 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 , 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 , 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 , 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 ,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应予立案追诉 。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 , 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 , 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
- 多芬身体冰激凌淇淋磨砂膏怎么样 多芬磨砂膏作用
- 微信怎么卖车
- 芯丝翠活力耀白淡斑乳怎么样 芯丝翠祛斑效果怎么样呢
- 涉趣鞋子怎么没有了
- 话筒有回音怎么办
- 20款宝来后座灯总亮怎么关
- 别克英朗暖风怎么开
- 牛皋是怎么死的
- 汽车水箱冒水怎么办
- 水箱怎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