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的法律价值冲突及解决方法( 三 )


四 结论
“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折射出两种不同价值和利益的冲突 。行人和机动车同是路权利益的主体,但是由于制度的厚此薄彼,行人的道路通行权与机动车相比明显失衡,这是导致行人为争夺路权集体闯红灯的主要客观原因 。通过完善现行的制度设计,可以最大可能的兼顾相冲突的两种法律价值,并通过利益的均衡分配,消除导致利益冲突的制度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