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指什么( 二 )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发生故障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
(二)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 。
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判处十五年的占少数) 。
第六条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无人救助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交通肇事罪指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种不同的处罚等级,即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形、逃逸致人死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