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一测你以后最高学历,三龄两历查最高学历吗?( 二 )


Vw为各林木单位面积之伐期平均生长量与年龄及面积的乘积和 , 即
Vw=f1Z1a1+f2Z2a2+f3Z3a3+…+fnZnan
按照本法的宗旨 , 整个森林经营类型如果呈法正状态 , 即Vw=Yn , 则森林收获量等于全林的生长量;若Vw>Vn即将过剩的蓄积分配于调整期a内 , 以增加其收获量 , 然后再逐步调整成法正状态;若Vw>Vn , 则森林收获量要小于生长量 , 使蓄积不断增加 , 那么经过一个调整期后 , 也构成法正状态 。
由上可知 , 如何在一个森林经营单位内调整生长量、蓄积量和森林收获量之间的相互关系 。所以本法属于广义的生长量法 , 不仅适用于皆伐作业的同龄林 , 也适用于择伐作业的异龄林 。
【测一测你以后最高学历,三龄两历查最高学历吗?】本法立论正确 , 但在计算方法上有一定的缺陷 。例如 , 以总平均生长量代替全林一年的生长量 , 其本意应当是连年生长量(近年来随着林木测算技术的发展 , 已有可能正确查定连年生长量) 。此外 , 假若在一个经营单位内 , 林分的龄级分配不均匀 , 就会发生偏差 。例如 , 设全部林分为U/2年生 , 虽然也可以构成VW=Vn , E=Z , 但实际上并无成熟林可采 。再如 , 若现实蓄积小于法正蓄积而又多成熟木和过熟木时 , 就不宜马上减少采伐 , 而应在老林木采伐之后 , 所以森林收获量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正蓄积量法作为检查现实蓄积接近法正蓄积的状态 , 能明确预定可以达到法正蓄积的时期 , 并能根据经济上的需要 , 选用适当的调整期 , 故作为计算森林收获量的方法 , 至今仍被许多国家所采用 。
利用率法
1787年由波尔逊(C.Paulsen)提出 , 并在实际中应用 , 1821年德国学者洪德斯哈根(J.C.Hundeshagen)在不知道此法的情况下命名为学理法 。所以这种方法也叫Paulsen—Hundeshagen法 。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Ew为标准森林收获量;Vw为现实蓄积;En为法正森林收获量;Vn为法正蓄积量 。Vn可从收获表中查得 , En用收获表的伐期林分材积 , 即法正林各龄级连年生长量之和 。Vw从现实林中测定 , 利用率En/Vn为定值 , Vw则随着施业的进行而年年改变 。严格讲 , 需要年年计算森林收获量 , 而洪德斯哈根法按10年检查修订一次 。本法的宗旨也是以收获调整达到法正蓄积为目的 。与较差法不同点是 , 后者直接以林木蓄积的生长量作为确定森林收获的基础 , 而前者之利用率与法正生长率相当 , 以此生长率乘蓄积所得之值也是生长量 , 所以是一种间接生长量法 。
由于在法正林条件下 , 各龄级林分的年生长量之和等于年收获量(ΣZ=Vn) , 现实蓄积量等于法正蓄积量(Vw=Vn)所以年森林收获量就等于法正的森林年收获量(Ew=En);如果Vw>Vn , 那么Ew>En 。同理 , Vw<Vn , 则Ew<En 。按照这种关系 , 可以调整森林收获量 , 使其逐渐构成法正蓄积状态 。正因为本法是基于Ew∶En=Vw∶Vn , 所以当林分按龄级分配不均匀时 , 此前提不成立 。因而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有距离 , 这也是本法的缺陷 。
本法有100余年的历史 , 在经营单位的龄级结构均匀时 , 应用本法较为适宜 。例如 ,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至今还应用此法计算森林收获量 。在中国也有采用此法计算森林收获量 , 但需根据龄级结构及蓄积结构乘上一个调整系数 。
修正系数法
1855年勃利曼(Breymann)提出用生长量乘一个修正系数即得年森林收获量 。其公式为
式中 En为法正林的年森林收获量 , 也等于法正生长量;U/2为法正平均年龄;A为现实林分的平均年龄 , 即各龄级林分的面积加权平均年龄 。
本法的指导思想是蓄积的增长随年龄成一定比例 , 即Vw∶Vn=A∶U/2 , 由于Ew∶En=Vw∶Vn(根据洪德斯哈根法所以) , Ew∶En=A∶u/2 。这里A/U/2就成为龄级系数 , 也就是修正系数 。假设A>U/2 , 也就是老龄林分多时 , Vw>Vn , 所以Ew>En;反之 , A<U/2 , 即幼龄林分多时 , Vw<Vn 。同理 , Ew<En 。用这样的方法 , 即把林龄用来作为调整蓄积的手段 , 使蓄积接近标准值 。如果龄级分布不均匀 , 可以用修正系数来确定年伐面积 , 即F/U根据A/U/2的比值来决定 。如A>U/2 , 则A/U/2>1 , 那么年伐面积应大于F/U 。反过来也是这样 。可在U/2年内调整成标准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