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门是如何设置的?带你盘点清朝六房的职责( 二 )


卖官价位须银两分别为:道员16400两,知府13300两,同知6820两,知县4620两,县丞980两,主簿600两,吏目360两,未入流从九品180两 。捐官开始只是一个虚衔 。如果要补获得实职,还要一定程序,才能分配到某地候补,不是马上可以上任的 。
在清代衙门内有“无绍不成衙”之说,这是封建官僚体制下产生的一个地域性、专业性幕僚制度 。由于种种原因,绍兴师爷布满全国各地,明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户部十三司胥皆绍兴人” 。雍正帝曾下诏“六部经办不许专用绍兴人”,然而仍未能打破绍兴师爷占据之地 。绍兴师爷中多以名刑、钱谷二席,名刑主要处理民刑诉讼案 。钱谷师爷职责很广,凡有关征收田赋,杂税和经济纠纷均按他处理 。由于绍兴师爷上有内线,县官也对绍兴师爷恭维备至,不敢得罪,称绍兴师爷为老夫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