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2022杭州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二 )


3/ 调整与补缴
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
① 2022年新增人员基数不作调整。也就是说参与年调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在册人员 。
② 按往年惯例 , 我们推测:2022年7月按新基数上限(36675)新增的人员如涉及补缴的(例如 , 2022年7月新增 , 起参日期为2022年5月) , 补缴基数采用原基数上限(32077)进行补缴 , 且以线下纸质进行申报 。
③ 7月20日后办理年调的 , 将从7月开始补缴差额部分 。
4/ 数据申报
同一帐户(单位)只能集中一次性申报 , 不可以进行分批申报员工公积金基数的操作 , 一旦申报成功便不可撤销 。
近期 , 浙江省内各地陆续公布2022公积金新缴费基数 , 为您整理如下:
1.杭州
(一)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 , 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1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 缴存基数上限为366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280元 ,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207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
(二)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 , 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

浙江各地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2022杭州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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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
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 , 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即36789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21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即2280元 。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
(二)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和职工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 , 缴存额以元为单位 , 元以下四舍五入 。
3.温州
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一)月缴存工资基数 。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 , 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 , 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其中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
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1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403元 , 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3倍的(即28209元) , 按28209元核定;低于2021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 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 2280 元/ 月;乐清市、瑞安市 2070 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 1840 元/月)的 , 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5642元(月平均工资9403元的60%)、最高不超过28209元(月平均工资9403元的3倍)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工资基数 。其中 ,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 , 其申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还应不低于其申请贷款时的月缴存工资基数 。
(二)缴存比例 。
2022年度 , 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 上限为12% 。其中 , 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 , 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 , 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 , 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