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二 )


3、以后卖方的话必须由房产证的人签字方可 。
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
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的坏处坏处就是如果有一个人挂了,这房子将会陷入永无止境的纠纷中

其实从房产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只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都属於夫妻双方,房屋所有权跟写不写名字没有关系 。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屋,需要看出资方式,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婚前财产
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房屋所有权属于婚前购房一方 。
二、婚后财产
2、父母为子女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故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并不是由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所决定的,但是在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会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有效避免一方擅自买卖或转让房产 。因为房产买卖是需要房产证上所示的原所有人亲自去房产局变更登记才可以的 。
婚后买房子房产证上一定写夫妻双方名字吗?如婚前没有订立财产公证、婚前协议之类,那婚后的财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且属共同共有,即按各人一半的比例共有 。
你若现在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其实没这个必要,因为再加名字,等于是办理转移登记,要交相关税费的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和写两方名字的区别按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登记在于一下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
但是就对外效力来说,房屋产权证具有公示效力,即善意第三人信赖产权证登记所有人,与之有交易的,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共有人无权要求撤销 。
房产证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房产证上夫妻双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办离婚后,依然可以共同持有房屋,也可以协商更正到一方名下,也可以买卖,因为共同财产,两个人协商解决就可以!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贷,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没有《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这一条,写两人名字离婚时各分一半 。写一人名字归那一人所有 。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