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区别是什么( 五 )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间题 ,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 , 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 , 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合同法》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 , 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 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 , 对于2008年1月1日后 , 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 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 , 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
劳动合同保护谁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
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 。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 。它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 , 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 ,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 创造就业条件 , 扩大就业机会 , 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
二、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
【劳动关系解除与终止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 ,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会产生矛盾 , 发生劳动争议 。签订劳动合同 , 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 , 促使他们正确地行使权利 , 严格地履行义务 。这样 , 就可以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