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还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茂名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还有效吗】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 ,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 信纸是什么样子的图片 信纸是什么样子
- 白茶茶饼有保质期限吗 白茶有没有保质期限
- 没有开封的油过了保质期还能吃吗 油过了保质期没开封还能吃吗
- 泡芙变质了是什么味道 怎么判断泡芙有没有变质
- 空气炸锅可以放没解冻的吗 东西没有解冻能放空气炸锅吗
- 房中衣柜的摆放也有风水方面的讲究吗 房中衣柜的摆放有没有风水方面的讲究
- 冰壶制作材料有没有橡胶 冰壶制作材料
- (是最没有理由存在的污染源类 什么是最没有理由存在的污染源类
- 释迦果没熟可以吃吗 释迦果没有熟能吃吗
- 衬衫没有熨斗如何去皱 衬衫洗完皱巴巴没有熨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