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圈|深圳特区报 :从根本上打破“知网怪圈”

■ 然玉
中国知网最近接连遭受舆论炮轰,被迫作出让步:道歉、赔款、部分降价。对于深受诟病的知网商业模式,社会上讨论很热烈,许多人认为,知网作为内容传播主体,对学术交流的贡献无法磨灭,但过度的商业化阻碍了人们的知识共享,“知网怪圈”必须被打破。
“知网怪圈”,简而言之就是作者与知网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纠葛。作者和知网,本该是相互成全、互惠互利的关系。但在现实中,这种关系却异化成了一种单方面的胁迫与盘剥。可即便如此,相当一部分作者群体,对知网却仍是离不开、戒不掉——这种纠结状态,最是难受。
怪圈|深圳特区报 :从根本上打破“知网怪圈”】在技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知识不应该越来越昂贵。可随着知网持续做大做强,在这一细分领域“一家独大”,几乎构成了垄断,拥有了强势的话语权、支配权,由此直接导致了相关内容网络传播权被巧取豪夺。其具体的操作手法,就是模糊法律概念,以无效的合同暗度陈仓。
弄清楚“知网怪圈”的来龙去脉,打破怪圈的路径也就呼之欲出了。首先,就是重申法定的权责利,并以标准化的法务程序,来加以实施。其重中之重,就是明确平台转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先授权,后使用”。为此,就必须有便捷化的版权交易模块作为支撑;而除此以外,也不妨借鉴“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思路,严查其间“二选一”“霸王条款”等违法操作。
当然,市场的问题,还需市场来解决。引入更多竞争者,搭建“学术论文”网络传播的多平台、多通道,同样是解题的必要步骤。当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前置保障,当知网违规操作打擦边球的空间被压挤,甚至当有了更多的“知网”,所谓“知网怪圈”自然就被打破了。(作者系知名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