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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烤制的M9和牛、鹅肝配鱼子酱加食用金箔,都是限量的,每人一份,大概也是最高标准的套餐才有,拍照很壕……”这是延安路一家餐厅以“食用金箔”为噱头的宣传推广。
去年12月,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这家餐厅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这家餐厅在炙烧和牛手卷、焦糖鹅肝、巧克力布朗尼、极牛宝盒等4种菜的表面,直接使用了装饰金箔进行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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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后厨,执法人员发现了8瓶装饰金箔。这些金箔是去年7月购入,产品标签上无产品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产品生产标准、生产者、生产时间、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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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装饰金箔较为轻薄、极易破碎,所以不少消费者食用时,很难将其与菜品分离,只能一起食用。
店家声称这些金箔都是“食用金箔”,但餐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执法人员认为,这家餐厅添加的“食用金箔”为三无产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一栏,没有“金箔”或者“金”的信息。因此,餐厅销售使用金箔装饰点缀菜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构成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厅经营者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8月17日,上城区四季青市场监管所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赶往一家餐厅现场检查,发现在菜单上有“999金箔雪花牛排”的菜品,单价680元,同时在制作台查到一瓶已开封使用的“装饰金箔”。经营者用这种“装饰金箔”作为原料,制作“999金箔雪花牛排”在店内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对这家餐厅经营者作出共计150280元的处罚。
一些店家已下架产品
杭州有店家还在悄悄使用
“倒料之后,搅拌均匀,每一口蟹黄面旁边还贴心地配了汤和红姜解腻,有几粒金光闪闪的金箔,让人看了都舍不得把它吃掉,将温泉蛋倒入碗里和拉面搅拌均匀,令人回味无穷,无比满足,不愧是专业做日式拉面的。不要299,不要199,不要99,只要78元。快来吃它……”这是某点评网站上,顾客对杭州东站一家餐饮店添加金箔食品的点评。
采访人员发现,这家餐饮店的蟹黄金箔拉面被店家宣称为:“杭州首家,金灿灿超富贵。金灿灿的金箔,是食品级的,直接入口很安全的。”
采访人员联系这家餐厅,工作人员说:“这道面已经下架了,因为没料了,料要从总部拿的。”
余杭区一家餐饮店的金枪鱼刺身也添加了金箔。有顾客评论说:“金枪鱼刺身还是挺新鲜的,入口即化的感觉,上面还贴了金箔,瞬间高大上了有木有……”
这家餐厅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这是过去的菜品,金箔我们现在已经不用了。”
江干区新风路有一家料理店,有粉丝这样评论:“有一个金箔鱼子酱纯生蚝,有点点腥,但是很好……”
采访人员联系了这家餐厅:“金箔鱼子酱纯生蚝这道菜还有没有?是不是真撒了金箔?”
工作人员说要问问后厨,一分钟后答复:“今天还有四个鱼子酱纯生蚝,撒一层金箔,很安全的,请放心食用。”
多地出手严打“食金之风”
检查时有顾客正享用“金箔刺身”
今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要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采访人员:“事实上,这种为食品添加金箔的行为,在这次三部门通知出台之前,也是不允许的。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金银箔粉不在我国规定的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内。
“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都是违法行为。”
去年8月12日,上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一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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