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史话|郑国版“挟尸要价”,讼师鼻祖这样化解( 二 )


邓析是诸子百家中“名家”的宗师,他擅长辩论,提出“两可说”,由同一事实可推导出两种相反的结论,因而也被误解为“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诡辩术。
实际上,名家注重辩论“名”与“实”之间的关系,以逻辑原理来分析事物,具有一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较为罕见、又十分可贵的学术品质。名家传诸后世的一些公案,比如惠施的“鱼乐之辩”、公孙龙的“白马之辩”等,都是著名的逻辑学案例,闪烁着奇诡精妙的思辨色彩。
除“学讼者不可胜数”的开坛授课之外,邓析一对一辅导的“小灶课”,讲得更是精彩。
据记载,郑国洧水泛滥,某富人家有溺死者,尸体被他人捞得。富人前往赎尸,得尸者开口要价“求金甚多”。富人请教邓析,邓析说:尸体留之无用,且存放不易,对方早晚一定会降价,不妨“安之”以待。
见富人不再上门求尸,得尸者心虚,也来讨教。邓析又说:尸体只此一具,不像其他商品家家有售,尸主“必无所更买”,早晚一定还会登门来赎,亦不妨“安之”以待。
邓析同一方案却完美适用于纠纷两方,逻辑推理都堪称天衣无缝。其意,无非诱导当事人通过对峙,从中知己知彼,达成妥协;也深刻喻示了人际往来与纷争中普遍存在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邓析被后世讼师奉为鼻祖,所著《邓析子》流传至今。需要指出的是,清纂《四库全书》将此著归入子部法家类,其实并不恰当。因为正如荀子所言,邓析不仅“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遭到儒家反对。由于其学说尚辩而“甚察”,且有较浓的民本思想色彩,也必然不被主张愚民统治的法家所容。《吕氏春秋》说邓析为子产所戮,亦是辅证。
作者简介
 讼师史话|郑国版“挟尸要价”,讼师鼻祖这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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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芒,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员,法学学者 ,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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