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的爱情》霸占热搜:民国流行歌曲为何能传唱至今?( 二 )


《得不到的爱情》霸占热搜:民国流行歌曲为何能传唱至今?】姚莉是上海人,号称“银嗓子”,她的哥哥姚敏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词曲作家。兄妹俩合作,一个填词作曲,一个主唱,很快红遍上海大街小巷。前文提到的《得不到的爱情》就是她早年灌录的作品,此外还有比较著名的还有《玫瑰玫瑰我爱你》《哪个不多情》《风雨交响曲》。
另一饱受争议的歌星叫李香兰。李香兰是日本人,原名山口淑子,她的中国名字是其养父李际春给起的。李香兰以此为艺名,求学于北京,练就一口流利的中文。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这一特殊身份使其成为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的头号代言人,并拍摄了不少美化日本侵略的电影。她最为出名的歌曲是电影《春江遗恨》的插曲《夜来香》。
首先是来自文艺圈内部的攻击。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以个体男女情爱为主题的流行音乐因与救亡主题格格不入而遭到猛烈批判。在一些人看来,文艺的主题应该是唤醒民众起来斗争,不做亡国奴,而不是用这种你情我爱的歌曲来麻醉民众。
黎锦晖曾排过一部名为《芭蕉叶上的诗》的舞台剧,写的是一个农村姑娘与在部队当营长的爱情故事。但在舞台表演时,因情吃醋的部分被放大了,姑娘对革命连长爱的部分被缩小了,聂耳看了很不满意,认为把一个革命题材处理得过于庸俗化。当时还是明月歌舞社成员的聂耳公开在报上发表文章,炮轰黎锦晖:
“带领一班红男绿女东奔西跑,……香艳肉感,热情流露,这便是十几年来所谓歌舞的成绩。”
民国期间流行的歌曲,大多采用民间小调的唱法。比如,周璇所唱的湖南民歌《采槟榔》、广东梅县民歌《卖杂货》、安徽民歌《凤阳花鼓》等。这些民间小调在当时的许多官员和音乐人看来,曲调轻佻、油腔滑调,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些低级趣味,所以始终处于被批评的地位。《桃花江》等曲目的歌词,因直白地描绘女人的美丽和男女的爱情,于中国传统文化气质不符,一度被国民政府教育局定性为淫乐,禁止公开演唱与播放。
《何日君再来》则遭到了当时中日两国的共同排挤。李香兰因看中这首歌,分别用中文和日文进行翻唱,传到日本后,受到日本人热烈欢迎。但不久,日本国家检察机关就下了禁令,理由是那种缠绵的靡靡之音会放松日本军队的纪律,与此同时,要求日军占领区也不准传唱,日本人怀疑中国人用这首歌表达希望中国军人进行反击和营救的期待之情。中国方面,国民政府称之为“亲日歌曲”“汉奸歌曲”“黄色歌曲”,命令全国范围内禁止这首歌流行。在这种形势下,唱片公司将没有卖出的唱片收回全部销毁,广播电台也不准播放这首歌。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称流行歌曲为“靡靡之音”,限制电台播送时间。此举大大影响了地方广播电台的收入。上海广播电台特地致函恳求中央广播事业处:
“流行歌曲,此类唱片流行甚广,故播送时间较长。惟于放送时亦经选择,尽量减少词句肉麻之歌曲。至于乐而不淫之歌曲,纵其唱法属于靡靡之类,仍不能立时取消,否则影响广告收入极大。”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具体到民国流行歌曲来说,经过近百年还能被反复传唱,有的是因为旋律简单、易学易唱,如宋扬的《读书郎》。
小呀小儿郎,背着那书包进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那先生骂我懒哪,没有学问罗,无脸见爹娘。
有的则是因为意境和旋律都很优美。如李香兰演唱、黎锦光词曲的《夜来香》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凄怆。月下的花儿都如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著芬芳。更爱那花一般的梦,拥抱著夜来香,闻著夜来香,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啊……我为你歌唱,我为你思量。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乐声响,歌舞升平。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换一换,新天地,别有一个新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以抗战为题材的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夜上海》的歌声,但实际上,该曲是1947年中国香港故事片《长相思》的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