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知名连锁药店疫情期间售假口罩案开庭 被告人均做无罪辩护( 三 )


对于检方指控 , 3名被告人均称自己并不明知涉案口罩属于伪劣产品 。 其中此案第一被告人李东认为自己所在的药店在2020年1月8日购入的3M正品口罩 , 最便宜价格是2.2元一个 , 因此相比之下 , 涉案口罩的价格适当 。 而第二被告人李俞章、第三被告人罗涵毅认为上游卖家的“高返点”原因是其囤货 。
李东的辩护律师牛洪涛、徐平表示 , 李东于1月21日通过另外两名被告人进购涉案口罩时 , 供货方提供了发票、营业执照和质检合格报告 。 而从李东不带阀口罩每个2元、带阀口罩每个3.5元的进货价格来看 , 这个价格在当时并没有显著低于市场价 , 因此不能判断李东存在知假售假的主观故意和侥幸心理 。
法庭上 , 李东称自己和其家人以及门店的员工都在用这款口罩“要是知道是假的 , 不可能让父母、老婆、孩子都跟着自己用假口罩 。 ”
李俞章的辩护律师郝亚超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 , 李俞章去年9月才毕业 , 虽然在山西医药集团工作 , 但工作内容是“跑腿送药” , 并不熟悉口罩的市场价格 。 他亲自前往山东见了卖家、查看了数量、检验了货品的表面外观 , 基于社会阅历未能查出来有异常 , 应当被认定为尽到了注意义务 ,“根据3月24日两高负责人的答问 , ‘主观故意’必须结合当事人的主观认知能力 。 李俞章有过失 , 但不能被当成有罪处理 。 ”
罗涵毅的辩护律师肖基新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 , 罗涵毅不认识李东 , 也没有参与销售口罩的行为 , 不存在共谋行为 。 罗涵毅是基于和李俞章好朋友轻易关系才去的山东 , 得到回扣也不能就认定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
北青报采访人员获悉 ,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
【北京■北京知名连锁药店疫情期间售假口罩案开庭 被告人均做无罪辩护】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