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二 )


1.季度绩效包括:工作评价、员工行为规范评价、内部满意度评价和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评价 。其中包括:
(1)岗位考核:由部门总经理进行考核打分 。
(2)内部满意度测评:在此项中使用部门总经理的成绩 。
(3)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考核:本项使用部门总经理的业绩 。
2.部门总经理将自己与公司签订的绩效目标合同分解成指标,分别与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签订绩效目标合同 。使用总经理绩效目标合同中指标的,不得修改指标的定义和评价标准,只能调整权重;如果增加指标,必须制定指标定义和评估标准 。
第三章员工绩效考核管理
第九条收入构成
员工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和绩效工资 。
一是岗位工资按岗位级别和岗位对应标准按月发放 。
二、工龄津贴:标准为* *元/年 。
三 。绩效工资:季度考核后发放 。
第十条季度绩效考核
一、评估内容
1、工作评价
每月初,员工与部门总经理(或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签订《员工月度目标管理表》,并在表中总结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部门总经理或分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表现,结合员工在内部管理系统中填写的工作日志,对员工进行月度考核 。
月平均考核分数作为员工季度考核分数 。
2.内部满意度评估:在此项中使用部门总经理的成绩 。
3.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考核:本项使用部门总经理的业绩 。
二、季度绩效工资=本人标准季度绩效×(岗位评价季度平均分÷100×权重+内部满意度评价得分÷100×权重+业务评价得分×权重)×当期出勤率 。

第十一次年度评估
年度考核是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综合评价 。要求考官围绕岗位职责,从团队合作、执行力、工作效率、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工作计划、劳动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并根据员工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分数和绩效评估等级 。
绩效评价等级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一般、需要改进五个等级 。比例控制如下:
1、“优秀”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
经理绩效目标合同中综合得分前两位的部门“优秀”比例提高到25%;如果总分排名倒数两位,则“优秀”的比例降为15% 。
2.考核等级为“良好”的员工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年度考核结果是员工职业发展和等级调整的主要依据 。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员工在考核期内离职,无绩效工资 。年内变动岗位的人员,按实际任职月数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
【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