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事关你的钱袋子!福建医社保减征、减免政策来了!

N海都采访人员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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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事关你的钱袋子!福建医社保减征、减免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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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 ,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 。 海都君从发布会上获悉 , 省财政厅、省医保、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多项政策 , 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措施 , 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企业及部分重点企业给予贴息贷款 。
13.36亿元 , 落实企业社保退费
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介绍 , 省财政厅及时与医保、人社、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 , 分别对2—6月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下降比例、2—6月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 , 以及2-4月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相关保险费政策给予明确 。
按照“应退尽退”要求 , 在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的前提下 , 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退费申请 , 共拨付13.36亿元用于落实2月份企业已缴社保费的退费 。
省级财政对列入全国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骨干名单的企业 , 除中央财政贴息以外 , 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对列入我省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 , 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在2020年6月30日前 ,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行业贷款贴息或融资支持政策 。
省人社厅副厅长高榕表示 , 2月至6月 , 我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 ,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另外 ,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 , 还允许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据测算 , 此次全省预计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缴费130亿元左右 , 以中小微企业为主 , 约占减免总额90% 。
企业补缴欠费 , 不属于减征医保费用范畴
福建省医保局副局长梁步腾表示 , 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 明确全省企业单位从2020年2月起阶段性降低企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海峡都市报]事关你的钱袋子!福建医社保减征、减免政策来了!】其中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除莆田市降至5%外 , 其余地市降至4%;生育保险费率除厦门市外 , 其余降至0.35%;减征期限除南平市减征3个月外 , 其余减征期为5个月 。 预计全省企业单位可减轻缴费32亿元 。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 , 在减征缴费的基础上叠加缓缴政策 , 可向当地医保部门(厦门市由税务部门)申请缓缴 , 缓缴期限不超过疫情解除后3个月 。
值得关注的是 , 此次减征仅对减征期的企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 , 企业应当补缴的欠费和减征政策终止后的单位缴费 , 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 职工个人缴费也不属于这次的减征或缓缴范围 , 仍应由企业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 。
房地产行业减免“房土两税”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郑元芳介绍 , 为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 以往只针对个别企业的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困难减免 , 现扩大至行业性、普惠制减免 。 同时 , 明确在2020年9月30日前不动产出租方都可以提交减免申请、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行“非接触式”办理、可容缺办理减免申请等 , 并对疫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海都君了解到 , 截至3月25日 , 全省税务系统已针对企业核准困难减免事项达1.12万笔 , 核准金额达到3.84亿元;针对不动产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1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