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3月28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旅行社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南》,指南包括从综合管理防控、员工和进店人员防控、旅游要素防控、旅游团队防控、结算方式防控等五个方面,共计18条。
一、综合管理防控
1、严格执行“两不准三从严”。即“不具备复工开业条件的不准复工开业、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准复工开业,企业从严准备、行业从严指导、工作落实从严督查”,实现有序安全复工复产。
2、建立完善制度预案。加强防控制度建设,成立由旅行社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控,高效应对处置疫情突发事件。
3、加强防疫物资保障。营业场所配备医疗服务药箱,配备感应体温计、酒精消毒棉片、免洗消毒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品。
4、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营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宣传告知防疫注意事项。复工前,完成疫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备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严格遵守防疫政策。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服从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制定疫情时期特殊退改订票及退费政策,妥善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二、员工和进店人员防控
6、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员工实行每日健康检测制度,建立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登记本。员工在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7、实名登记进店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识别准入、进店人员测温、实名制登记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如发现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症状的,拒绝接纳。
8、保持营业场所卫生。对营业场所公共区域每天定期消毒不少于2次,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公共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客一消毒。废弃口罩应放入专用垃圾桶内,统一回收处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开门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三、旅游要素防控
9、旅游市场管控。放开省内游市场,旅行社不得经营省外游和出境游产品。旅行社应在设计产品前,向供应商索要合法复工复产证明或实地落实相关情况。
10、旅游景点选择。选择景点应是已按国家、省、市标准复工复产的旅游景点,以自然类旅游资源为主,优先考虑公共卫生、防疫防控设备设施完善的景区。
11、住宿餐饮条件。选择达到复工复产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实行“分餐制、公勺公筷双筷制”的旅游饭店和餐饮企业。
12、旅游车辆要求。车辆资质齐全,车内配备消毒剂、手持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驾驶员身体健康,熟悉新冠肺炎防控基本知识,熟练使用体温检测仪、身份证健康码登记等防疫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13、导游员标准。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熟悉新冠肺炎防控基本知识,熟练使用体温检测仪、身份证健康码登记等防疫措施的持证导游员,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四、旅游团队防控
14、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参团报名时,游客应出示健康通行码,扫码确认相关信息后,详实登记每位游客信息。
15、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出行前,再次确认游客健康情况,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告知游客最近疫情信息及防控措施,严禁游客携带违禁物品及野味食品出行。
16、抓好外出行程防控。配足消毒防疫物品,导游对旅游者每日测量体温2次,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立即终止行程,由旅行社向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照疫情防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处置。
17、妥善保管档案资料。旅游行程结束后,认真整理团队游客信息、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记录,做到一团一档,妥善保管,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调档查阅。
五、结算方式防控
18、提倡线上支付结算。倡导并鼓励采取微信、支付宝扫码等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