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这个里,爷爷(栾武子一心发扬美德,赢得了诸侯的与戎狄的归附,使晋国得享 。因此当爷爷弑君时,未受到该国人民的谴责 。而爸爸(栾桓子一改乃父之风,骄横无度,贪得无厌 。以栾桓子的所作所为,实在应该招致灭顶之灾,可却得到了善终 。而孙子(栾怀子不效乃父而效乃祖,行事常以美德善念,却因为爷爷和爸爸的过错而莫名其妙躺,被国君赶出国 。爷爷和爸爸种下的恶因,孙子得到了恶果,这个很好的体现了当时的宗法制社会,也就是所谓的“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
这个制度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父债子偿”,在现代社会的我们很难理解这个制度,但是在社群主义立场和家族视角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
以后,宗法制解体,但是还存在着一些小家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现象还存在着 。
“一人得道,鸡犬”,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听过 。最近去世的二月河先生笔下的雍正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
雍正还在做四阿哥的时候,有两个包衣奴才他特别器重,一个是年羹尧,另一个是李卫 。在雍正继承皇位之后,这两个人也“鸡犬”了 。年羹尧的官职做到了平西北大将军,而李卫则是兵部尚书、浙江总督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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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王朝》李卫剧照
历代恩荫以宋代为最 。赵翼《廿二史劄记》有一节专论宋代恩荫之滥,提到当时恩荫最滥时,一人入仕,则子孙亲族俱可得官,甚至连门客和私人医生都有官做 。(熊逸《治大国:古代的正义两难》与恩荫相反的则是连坐,既然恩荫可以名正言顺惠其家人,恶报为就不可以呢?大家可能对“连坐”这个词很陌生,但是,看过古装的人都,某个人犯了错,于是皇帝就要把他株连九族,要把无辜的人一起杀掉,这就是“家”的概念 。
是的,如果先人的亲、能、等等可以荫及家族与子孙的话,那么罪过是不是也应当适用同样的原则呢?也就是说,是否连坐、灭族之类的残忍手段也和“八议”享有同样的道德依据?事实上即便是鼓吹仁政的孔子也提出过支持连坐的主张 。在以往被认为是王肃伪作的《孔子家语》里,孔子对冉有如是说:“大罪有五种,杀人是最轻的一种 。这五种大罪及其相应的惩罚是:逆天地者罪及五世,污蔑周文王、周武王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谋鬼神者罪及二世,杀人者罪及自身 。”(《孔子家语·五刑解》(熊逸《治大国:古代的正义两难》不止是连坐、灭族,有的祖宗犯了事,就连其子孙也不能到朝廷做官 。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三有“禁锢臣子孙”一条,罗列掌故,如唐太宗下诏,禁锢宇文化及、司马德堪、裴乾通等人的子孙,不许他们做官 。至德年间朝廷大赦,惟不赦安禄山党羽及甫、杨国忠、王鉷的子孙 。宋高宗即位,诏令称蔡京、童贯、王黼、朱勔、、梁师成、谭稹皆为误国害民的佞,子孙不得做官,章惇的子孙也不可仕于朝廷 。明太祖也有诏令,称宋末蒲寿庚、黄万石的子孙不得仕宦 。(熊逸《治大国:古代的正义两难》在宗法制的大家族下,“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才得以真正体现 。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说,就是很多朋友逢年过节回家,七大姑八大姨可能就会围着你问,哎呀女朋友找了吗?哎呀孩子准备生了吗?你可能会觉得她们是多管闲事瞎操心,这明明是你一个人的事 。其实在她们看来,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她们不是在多管闲事,她们认为,你的事并不只是你的事,而是整个家族的事 。我们这一代人,是以个人为中心,认为这是我们的私事,可是上一代人却不同,她们没有摆脱家族制的那种思想 。所以说,逢年过节回家,理解下她们,不要嫌烦 。
所以说,宗法制下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和佛教的“因果通三世”是格格不入的,一个是以家族为单位,无论是好事坏事都会波及到子孙,而佛教是以个人为单位,“因果通三世”的这个“三世”并不是指三代人,是指三次轮回转世,你上上辈子种的因,可能这辈子才得到果报 。
?一定要让这句话在现代社会中有用途?好吧好吧,那也不是不行的 。假如我在党政机关中有一官半职,新人来找我帮忙(行贿,我来者不拒(受贿,而且还主动帮忙,等我退休了之后,这些大爷都念着好,都来主动帮我儿子,于是我儿子便在中平步青云,一飞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