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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网易就曾因《梦幻西游2》的直播版权问题向广州知产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YY游戏直播网站等平台,直播、录播、转播网易的《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认为其构成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华多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1亿元等 。
这场国内首例游戏直播侵权案前后拉锯长达5年之久 。2017年11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华多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网易公司2000万元,后由于双方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案件随即上诉至广东高院 。直至2019年12月26日,历时5年的《梦幻西游2》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广东高院审理认为,《梦幻西游2》网络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类电作品”,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被诉游戏直播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情形,不能认定为合理使用行为 。华多公司未经许可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涉案游戏,并从直播业务中抽成获利,并非单纯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直接侵害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利,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网易公司要求华多公司赔礼道歉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 。
2020年4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指引(试行)》,是国内首个面向网络游戏领域的地方性司法规范 。对于之前纷争已久的游戏版权问题,该《指引》做出了类电作品的判定,也就是说视频传播的游戏画面可视为电影类作品,其著作权依法受到保护 。因此,无论是直播还是录播等涉及到游戏视频内容的行为都将视为版权保护的范畴之内 。
不过,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在不少情况下,游戏主播、游戏玩家都可以构成“合理使用”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王迁发表于2016年的一篇论文观点经常被引用并讨论 。
他在论文《电子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中提到,对电子游戏的直播涉及向公众传播游戏中的影视作品和音乐作品,判断未经许可的直播是否侵权,不应以是否影响电子竞技产业发展为依据,而取决于其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对游戏画面的直播通常不是为了单纯地再现画面本身的美感或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而是展示特定用户的游戏技巧和战果,因此具有转换性 。同时游戏直播不会替代欣赏直播的用户对运行游戏的需要,对游戏市场的影响是有限的 。因此对游戏画面的直播可以构成合理使用 。
而“转换性使用”是指对原作品的使用并非为了单纯地再现原作品本身的文学、艺术价值或者实现其内在功能或目的,而是通过增加新的美学内容、新的视角、新的理念或通过其他方式,使原作品在被使用过程中具有了新的价值、功能或性质,从而改变了其原先的功能或目的 。
另一种垄断可能
21采访人员注意到,修订后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类电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 。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万里认为,这将有利于游戏作为一个整体(包括游戏的整体画面、文字内容、美术内容等具体组成部分)被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 。
【抖音火山版直播 抖音火山版直播抖音用户能看到吗】但他也指出,需要注意的是,游戏及游戏连续画面不是当然归属于“视听作品” 。他认为,判断视听作品,首先看是否能引起听觉和视觉的感知,其次要记录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图像和声音 。而游戏直播画面,如果没有开启回放功能,画面本身不属于“能以同一种形式使人感知”,更取决于不同主播的不同风格来引起听觉和视觉的不同感知 。
“新增‘视听作品’可能会引起游戏市场的洗牌,导致一些游戏公司垄断特定游戏品类的玩法 。”乔万里特别提醒另外一种“垄断可能” 。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曾在一场公开的研讨会上提出类似担心,游戏厂商如果滥用著作权等权利,推广自己的直播平台、压制其他公司的游戏,最终损害的还是观众(消费者)的利益,很有可能构成“游戏直播垄断” 。他认为,游戏直播市场的理想格局是:市场自由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 。
事实上,在实际的商业运作中,游戏大厂与直播平台也并非完全不可调和 。游戏业内人士也向采访人员指出,正如影视行业内长短视频平台的争议,此前游戏厂商需要直播平台的活动流量,而直播平台也基于游戏生产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