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广东省政府:科学制定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 构建协同发展机制( 二 )


(八)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鼓励开展承包地整治整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健全流转服务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全面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探索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具体实现形式,对长年抛荒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出台宅基地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籍调查,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置换转让、有偿退出等方式,整合利用腾退宅基地和碎片化集体建设用地。积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支持农民以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出资、入股、转让、抵押等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规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逐步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推动城中(郊)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制度,通过统一招商等模式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整备开发。允许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
(九)健全财政金融保障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健全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建立覆盖城乡的信用数据库,搭建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镇村延伸。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逐步推动已确权颁证的各类农村资产依法合规办理抵押或担保。探索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规范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省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省级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推广政银保、政银担合作的信贷风险共担机制。
(十)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基层营商环境,探索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鼓励就业带动、股份合作等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模式。实施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和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旅综合体、森林公园等打造成为工商资本入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并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强化工商资本入乡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卫生等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实施“万企帮万村”,鼓励企业整镇整村帮扶。
(十一)完善省内区域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省内对口帮扶中长期规划及新一轮对口帮扶政策,加大产业、用地、财政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巩固现有帮扶关系,优化微调帮扶方向,聚焦产业合作、园区共建,提升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帮扶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农业农村等领域帮扶。完善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总结推广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帮扶经验。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十二)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结合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资源。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落实县域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稳步增长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行“校车进村”,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鼓励城市三甲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积极推进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组建县域医共体。推动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与基层服务贡献挂钩。分类差异化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条件。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居民评价与反馈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