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4年后,辽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长期照护』4年后,辽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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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养老问题,不仅关系着千千万万的老人,更牵动着千千万万子女的心。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4年,全省将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其中,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
目标
到2024年实现硬件全覆盖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的,在整改到位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到2024年,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亮点
根据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
在服务方面,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根据老年人需要开展个性化服务。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
所谓“喘息服务”,指的是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一定天数的免费养老照料服务,让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子女得到休息。这直接减轻了家庭成员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从而成为破解“久病床前无孝子”这道千年难题的一剂良药。2018年,北京首个“喘息服务”试点在丰台区启动——专业机构照料部分老年人,政府埋单,让长期照护老人的家庭成员得以“喘息”。
【 『长期照护』4年后,辽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
可减免税费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大扶持力度,将具备失能老年人托护功能的社区日间照料站、农村幸福院等,纳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补助范围。开展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省财政支持各地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及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县级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对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推进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增加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到2022年,每个县至少拥有1所以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
此外,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境外资本在省内参与养老服务,享受境内资本待遇。
支持
55%以上福彩公益金
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