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指导意见 做深做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 监察建议: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指导意见 做深做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4月23日,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重点就“规范处理处分决定的执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等5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深做实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部分地方单位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意见》规定,处分、问责决定作出后要及时宣布或者送达;宣布期间,应当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谈话,真正让处分“一张纸”变成教育“一堂课”。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跟进监督执行情况,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瞒报谎报、长期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查办案件,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精准“画像”,深入分析政治生态恶化、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根源,提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意见及措施。
《意见》贯彻落实省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部署要求,强调要督促相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入排查自身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常态化拍摄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忏悔视频,统筹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和典型案例选编,印发案发单位等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意见》还明确了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情形、制发要求,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办,防止“一发了之”、落实“打折扣”。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和协助相关单位党组织,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特别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年轻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的干部,以及给予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干部,经常性开展暖心回访,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安徽日报 李浩)
【来源:中安在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