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华为笔记本遭集体投诉:无故裂屏( 二 )


图片来源: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查阅相关投诉时 , 注意到 , 华为笔记本裂屏的问题两年前就曾曝出过 。 2018年5月24日 , 一位消费者在华为花粉俱乐部发起主题为“华为笔记本电脑裂屏到底是设计问题还是人为问题”的投诉 。 该消费者表述 , “2018年3月入手华为Matebook x笔记本电脑 , 用了不到两个月出现裂屏 , 经指定的华为检测中心检测告知屏幕不保 , 华为客服说有多种情况都会导致屏裂……我是正常使用 , 没有任何的挤压或撞击 , 华为找各种理由不质保 , 到底是屏幕有问题还是设计缺陷导致无故裂屏 。 ”
此外 , 在百度输入关键字“华为Matebook 裂屏” , 首页出现的信息几乎全部与华为笔记本裂屏有关 。
图片来源:百度搜索结果截图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 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发去采访函 , 试图了解如下问题:处理电脑裂屏的问题 , 华为售后为何只凭肉眼就做定论?为何不能出具相关检测报告?针对电脑“无故裂屏”这样的集体投诉 , 华为方面有何解释?华为笔记本电脑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截至发稿时 , 中未收到华为方面关于上述问题的任何回复 。
律师:
华为售后拒绝免费维修屏幕的做法违法
三包法规定:PC 整机的保修期限是1年 , 主要部件2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 , 主板 , 内存 , 显卡 , 硬盘 , 电源 。 规定虽未将屏幕列在保修范围内 , 但根据消费者所述 , 华为售后服务人员在不能出具检测报告证明笔记本确实存在致使屏幕破损的外因 , 就拒绝为消费者免费维修的做法是否合理?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丽表示 , 华为售后的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 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问题 , 销售者不能以不在保修范围内为由不予保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不得损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 第二十四、四十四条规定:如果销售者所出售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有损消费者财产的 , 则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 , 进行修理、重做、更换等 。 华为售后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是一种违法行为 。
以黄女士为代表的一众消费者想让华为免费维修裂屏电脑 , 是否还得自己额外举证?刘俊丽表示 , 不需要额外举证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 , 发生争议的 , 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并且销售者主张其损害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 , 应当由销售者来负担举证的责任 。
【华为|华为笔记本遭集体投诉:无故裂屏】现在维权的受害者比较多 , 但基本都未得到有效解决 。 华为是继续甩锅、坚持“霸王”解决方案 , 亦或是根本不理睬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