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隔夜酒”被查出醉驾,遭起诉后口口声声“悔过自新”,审查起诉期间再次醉驾

扬子晚报网7月31日讯(通讯员 尹诉 苏诉 采访人员 陈咏)一次醉酒驾驶的经历 , 并未让江苏扬州男子郭某吸取教训 。 审查起诉期间 , 郭某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 。 采访人员31日从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 经检方对郭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及时追加起诉 , 两次涉嫌危险驾驶的郭某近日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 罚金5000元 。
扬州交警部门介绍 , 郭某素爱喝酒 , 平时有事无事总爱小酌几口 。 2019年11月29日晚7点左右 , 郭某和手下两个工人大强、小勇一起去大排档吃饭 , 聊到兴起 , 郭某很快半杯白酒、三瓶啤酒下了肚 。 第二天早晨6点 , 起了个大早的郭某不顾前日醉酒的影响 , 一路驾车带上几个工人 , 先去蔬菜批发市场买了菜 , 又驶入高速公路准备去工地干活 。 早晨7点半路过一处收费站时 , 被高速交警查获 。 经抽取血样检测 , 郭某为醉驾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男子“隔夜酒”被查出醉驾,遭起诉后口口声声“悔过自新”,审查起诉期间再次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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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隔夜酒”被查出醉驾,遭起诉后口口声声“悔过自新”,审查起诉期间再次醉驾】扬州警方严查酒后驾车
案件移送至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 , 承办检察官多次就酒驾问题对郭某进行教育 , 郭某当时认罪态度良好 , 有坦白情节 , 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检察官建议法院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 。 岂料就在郭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第二天 , 检察机关就收到了公安机关的反馈情况:郭某再次醉酒驾驶 。
原来 , 口口声声“悔过自新”的郭某完全没有吸取第一次醉驾的教训 , 竟在审查起诉期间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 , 被交警部门查获 。 经抽取血样检测 , 郭某为醉驾 。
广陵区检察院认为 , 郭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社会危险性较大 , 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 遂向法院追加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