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称评审办法本月实施,职称资格京津冀互认

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吴为)8月3日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 本月起实施 。 该办法规定 , 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 , 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北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北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谁可以申评?

北京职称评审实现评价人群全覆盖

《暂行办法》对职称评审全流程进行了科学规范 , 明确了申报人群、申报程序、评价方式、结果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 。 “这一办法具有北京特色 , 是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说 。

办法明确了职称申报人群 , 凡是与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 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 以及在北京市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 不看国籍、户籍、地域、档案等关系 , 均可申报北京市职称评审 。

职称谁来评?

组建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 , 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制

职称谁来评?办法规定 ,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 组建评委会的评审机构应具备专职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组建评委会的专业条件、专家力量;评委会应具有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 , 并组建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 。

同时 , 北京市对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 , 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 期满应重新核准备案 。

怎么申报?

基层一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等几类人才可破格申报

北京的职称评审申报 , 申报人一般按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人才 ,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 可破格申报 。

北京职称评审办法本月实施,职称资格京津冀互认。

职称申报包括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机构审核等环节 。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 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公示 。 中央在京单位、外省市所属人才可通过出具委托函的方式委托北京市职称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