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检察|钱也拿得回来!,最高院批复告诉你:买房即使遇到烂尾楼

【七台河检察|钱也拿得回来!,最高院批复告诉你:买房即使遇到烂尾楼】对于烂尾楼 , 很多购房者都有一个误区:认为烂尾楼就是因为开发商没有钱造成的 。
“如果解除了合同 , 开发商剩余的资产进行拍卖后 , 还要偿还银行的贷款 , 还要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 这些资产都还不够偿还上述单位的 , 怎么可能还有钱给购房人呢?打官司也白打……”
七台河检察|钱也拿得回来!,最高院批复告诉你:买房即使遇到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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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有一些购房人选择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 , 坐等开发商的剩余资产被瓜分殆尽 。
实际上 , 购房人的基本债权优先权是要优于银行的抵押权、要优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优先权的 。 这种优先权并非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 所以很多人不知道 。
但是 , 这种优先权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所确定的 , 是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确认的 , 也是各个法院应当遵循的 。
不过 , 每种优先权都要当事人及时地去行使 。 当遇到烂尾楼时 , 您如果坐等开发商的剩余资产都被瓜分殆尽 , 再去行使债权优先权的话 , 那么再好的优先权也白搭 。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