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全国15地垃圾分类进入倒计时,年底46城将“交卷”(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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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1日施行
7月4日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在分类标准、投放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优化 。 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 并创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 《条例》还创设了住宅区楼层撤桶制度 , 并特别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 , 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须拆袋投放 。 此外 , 《条例》还将每年11月8日的深圳“光盘日”提升为“垃圾减量日” ,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
南昌9月前垃圾100%分类
8月6日 , 南昌印发《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 要求2020年9月前 , 各区、湾里管理局建成区、各县城所在镇(街道)必须达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100%覆盖 , 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100% , 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100% , 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硬性指标 。
长沙、海口、三亚、三沙、儋州垃圾分类10月1日起施行
8月5日 ,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 官方通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 , 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 《条例》明确 , 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 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情节严重的 , 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7月2日 , 海南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 ,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 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
【垃圾分类|全国15地垃圾分类进入倒计时,年底46城将“交卷”】南京、泰安垃圾分类11月1日施行
7月31日下午 , 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 ,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获全票通过 。 该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 南京将正式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 , 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7月27日 ,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 《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 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其中规定 , 投放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 ,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