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观察|铺天盖地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终结,高利贷标准下调

8月20日下午3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新闻发布会召开 。
而当日公布的1年期LPR为3.85% , 4倍就是15.4% 。
【简单观察|铺天盖地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终结,高利贷标准下调】此外 ,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 , 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 应当认定无效 。
最高院的这次对民间借贷利率受保护的上限的调整 , 几乎将目前的小额信贷公司都定义为高利贷 。 想要合法经营 , 就必须把贷款利率降低到15.4%以下 。 这样下来 , 除去他们高额的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 , 恐怕已经失去了利润空间 。
国家金融机构应该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标准 , 可以适当的上浮贷款利率 , 重点对于实体企业 。 这样的举措虽然会使坏账损失升高 , 但从全国的角度来看 , 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 私人信贷公司敢放贷的 , 正规银行为什么不敢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