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内蒙古一杀人犯“纸面服刑”娶妻生子 姐姐行贿让其从无期减为有期

近日 , 内蒙古呼伦贝尔男子巴图孟和“纸面服刑”十五年引发关注 , 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派出工作组开展调查 。 9月7日 , 有媒体报道称 , “又现一起‘纸面服刑’ , 内蒙古一杀人犯违法保外就医 , 5名狱医获刑” 。 7日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上看到 , 5名狱医严重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 致该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 , 外出旅游、工作、结婚生子 。 法院最终判决这5名狱医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六个月不等 。 此外 , “纸面服刑”罪犯的姐姐也受到了法律制裁 。 为让弟弟在狱中得到关照 , 她行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使罪犯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杀人犯保外就医期间外出旅游、工作、结婚生子
据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在2020年6月28日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显示 , 罪犯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12月12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6年4月14日投入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 。 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 。 2011年3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减为有期徒刑15年 。
2011年4月1日至4月29日 , 罪犯王某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 , 心功能Ⅱ-Ⅲ级 , 在监狱局医院住院治疗 。 因王某病情严重 , 需做心脏支架手术 , 2011年4月29日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急保)6个月 。 罪犯王某保外就医后进行了冠脉支架手术 , 保外就医6个月到期后 , 王某拟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即续保) 。
在2013年1月14日 , 一狱医依据之前的续保门诊病历出具了相同诊断 , 且在《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书》中填加了“该病犯病情较重 , 多次住院 , 病情未见好转 , 继续积极治疗”的内容 , 三名狱医在该报告书中签名 , 监狱总局第一医院副院长王全仁还签署了“病情属实”的意见 。
但王某并未在医院住院治疗 。
法院称 , 王某在保外就医期间外出旅游、工作、结婚生子 。 法院称这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 妨害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 破坏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 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 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 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罪犯姐姐行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使法院对罪犯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王某姐姐为了让弟弟王某在监狱受到关照 , 找到丈夫武某的同学杨某对弟弟予以关照 , 而杨某也承诺了 。 而杨某先后任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一监区监区长、第一监狱副监狱长等职务 。
为了感谢杨某对弟弟的特殊关照 , 2008年至2012年春节或中秋节 , 王某姐姐每次送给杨某人民币10000元 , 先后5次共计送给杨某人民币50000元 。
在此期间 , 杨某阻止狱政科调查王某购买专利的违法事实 , 对王某的违法事实没有进行处罚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杨某对监狱提交王某减刑相关材料未如实记录王某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审查 , 致使法院对罪犯王某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 降低司法机关社会公信力 。
2014年 , 为了结识王全仁 , 保证弟弟顺利办理保外就医 , 王某姐姐通过杨某 , 在呼市“维力斯酒店”宴请王全仁 , 饭后将事先准备好的50000元人民币现金放在装酒盒底部 , 连同剩余的两瓶茅台酒送给王全仁带走 , 后王全仁发现钱款后退还给王某姐姐 。 时隔不久 , 王全仁为了帮助自己女儿完成银行揽储任务找到杨某寻求帮助 , 杨某联系上王某姐姐 。 之后 , 王某姐姐在王全仁女儿工作的银行购买了二十万元的国债 , 作为王全仁女儿揽储任务 。 大约在同年中秋节前 , 王某姐姐将一箱茅台酒送到王全仁女儿处 , 作为节日礼物让其转交王全仁 。
法院认为 , 在行贿后 , 王某违法获取专利三次得以减刑 , 杨某阻止调查此事 , 明显谋取不当利益 , 其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 妨害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 破坏了法律正确实施 , 造成特别恶劣影响 , 情节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