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熊抱女主持人”厅官一审获刑7年,全部赃款赃物已退缴( 二 )


29、收受原延安市国土局宝塔分局局长何德智所送现金8万元;
30、收受志丹县原审计局副局长马亚娜所送现金人民币8万元;
31、收受志丹县民政局原局长演金瑞所送现金人民币8万元;
32、收受宝塔区XX镇XX镇长钱光亮所送现金7万元;
33、收受志丹县接待办原副主任胡国华所送现金7万元;
34、收受志丹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薛治银所送现金7万元;
35、收受志丹县XX镇XX委书记曹光辉所送现金7万元;
36、收受宝塔区XX镇XX镇长高登祥所送现金人民币7万元;
37、收受宝塔区财政局原局长王宁所送人民币6.5万元、美元1万元、100克金条1根;
38、收受宝塔区工业经济局原副局长王军所送6.5万元;
39、收受志丹县政府办公室原主任李璇所送现金人民币6.5万元;
40、收受宝塔区育才小学原校长景智雄所送现金人民币6万元;
41、收受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杰所送现金人民币6万元;
42、收受宝塔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科员李建龙所送现金人民币6万元;
43、收受志丹县城管局原局长韩永明所送现金人民币5.5万元;
44、收受志丹县政府事务中心原主任弓建忠所送现金人民币5.5万元;
45、收受志丹县文体局原副局长刘晓林所送现金人民币5.5万元;
46、收受志丹县原XX委书记**山所送5万元、购物卡1万元、200克金条1根;
47、收受志丹县结算中心原副主任石战斌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48、收受宝塔区政府办原副主任陈世功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49、收受延长县司法局原干部谷小军所送现金5万元;
50、收受宝塔区XX乡XX委书记刘俊川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51、收受志丹县XX镇原人大副主任吴志新所送现金5万元;
52、收受志丹县政协办公室原主任马志忠所送现金5万元;
53、收受志丹县XX委书记韩志玉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54、收受志丹县公安局XX镇派出所原所长贺彦斌所送人民币5万元;
55、收受志丹县卫生局原局长李忠所送人民币5万元;
56、收受志丹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王振纲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
57、收受志丹县610办公室原副主任曹殿东所送4.5万元;
58、收受宝塔区石油协调办原主任殷某某所送现金4万元、银元40枚、银元宝2个;
59、收受宝塔区廉政办原副主任李志忠所送现金4万元;
60、收受志丹县委办公室原秘书雷建国所送人民币4万元;
61、收受志丹县侯市管理区XX委副书记曹林波所送现金人民币4万元;
62、收受志丹县信访局原科员张海香所送现金人民币4万元;
63、收受志丹县XX镇XX镇长侯志彦所送4万元;
64、收受延长油田南区采油厂原厂长董发合所送现金人民币3万元、购物卡0.5万元;
65、收受宝塔区卫生局原局长刘春荣所送现金2.5万元;
66、收受宝塔区XX镇XX镇长杨世清所送现金人民币2万元;
67、收受宝塔区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姜东所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购物卡0.5万元 。
其中 , 起诉指控的第一笔事实中的延安宏恒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某系祁玉江外甥 , 在祁玉江任志丹县委书记、宝塔区委书记期间 , 韩某某利用祁玉江的帮助和影响力承揽了志丹县、宝塔区的多处项目工程 。 2013年底至2014年初 , 祁玉江应两名情人需要 , 直接安排韩某某分别为其两名情妇购买了两套房产 , 价值191.5万元 。
而起诉指控的第七笔事实中志丹县宏源建筑公司原项目经理王某甲 , 曾在2011年在为祁玉江编撰“祁氏家谱” , 提供资金16万元 。
9月27日 ,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祁玉江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人民币 。 对被告人祁玉江退缴的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1050.2154万元、美元2万元、金条500g、银元40枚、银元宝2个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