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科级干部名下资产超2.3亿,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诉( 二 )

2016年7月,检察机关就李某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根据起诉书内容,李某某系国家工作人员,1996年10月至2015年8月,其工资金额约36.36余万元。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15年4月1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其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查明,李某某名下资产包括:人民币约2.014亿元、港币54万、美元29.98万、韩元425万、房产53套(价值约3290万元)、车辆5辆(其中1辆调取不到票据,剩余4辆价值216.84万元)。能够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包括李某某在32个银行的交易单、房产手续、车辆手续,证人崔某某等人的证言,李某某的供述和辩解等。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通过权威渠道获悉,李某某真名李娟。

在李娟工作过的河南辉县市,近年来已有多名官员被查。其中包括早年担任过辉县市委书记的崔学勇,以及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甘桂玲、辉县市人大党组原副书记原全琴、辉县原副市长秦春明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