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在业主门口玩手机吃零食 成都一小区物管如此催缴物业费( 五 )

“地产商给你的承诺,就去找地产,人没找对。”王先生认为,开发商未兑现业主的承诺,业主不应该把气撒到物业公司头上,“收不齐物业费,未来我们可能都发不起工资”。随后另一名物业人员找到采访人员,表示不便继续接受采访。

律师:双方都有不合理、不合法

开发商未兑现承诺,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上门催收,在律师看来,都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

如果开发商未按约交付配套设施,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但不应将与开发商买卖关系的矛盾,转移到与物业公司服务关系上。

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汪东举律师认为:

虽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同属一个集团,但两者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但物业公司这种上门催收的方式,不妥当、不合理。”陈小虎和汪东举均表示,物业公司催收的行为如果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也涉嫌扰民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