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 二 )

据了解 ,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 ,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 自1996年1月1日启用的 , 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状况和血亲关系 , 是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之一 。 所含出生信息是妇幼保健、健康档案、人口统计、社会综合治理的“源头性”人口数据 。 首次办理需提前起好孩子姓名 , 持产房接生人员出具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外国人护照)、父母双方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 时间上一般要求出院办理 , 最迟30日内 , 超过12个月申领的 , 除提交以上证件外 , 还需提交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 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 ,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之一 , 要妥善保管 , 出现问题需到有关部门申请换发或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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