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四部门联合发出倡议( 三 )

3.积极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无烟工作场所创建活动 , 在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 , 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 营造争创无烟环境的良好氛围 。

4.各级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 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 , 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 各级机关要做到单位有禁烟制度 , 有兼职劝阻吸烟人员 , 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 。

5.为了自身和他人健康 , 吸烟者请尽早戒烟 。 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 。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

控烟是世界的潮流 , 是现代文明的体现 。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 ,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 从我做起 , 从现在做起 , 拒绝烟草烟雾 , 共创清新文明的工作环境 , 共享健康美好的生活 。

湖州市文明办 湖州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