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拆穿币圈暴富“神话”: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有何区别?( 二 )


虚拟货币又是什么?业内并无统一概念 , 一般认为 , 这是一种电子或数字产品 , 如Q币、比特币等 。 董希淼认为 , 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 , 而是一种虚拟商品 。 因为缺乏足够信用支撑 , 虚拟货币无法承担法定货币职能 , 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公民投资与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 目前 , 各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规则与尺度不一 , 但多数国家将虚拟货币视为私人部门的某类产品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虚拟货币特指以区块链为技术基础的虚拟货币 , 其作为货币仍存争议 , 在国外更多将其定位为商品 。 比如 ,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更多将其划归期货范畴 。 ”
大多数私人发行虚拟货币的背后并无实际兑付渠道与资产担保 , 因此实际上发行以区块链为技术基础的虚拟货币一般被视为一种融资 , 在没有信用保障前提下风险非常大 。 但有一点 , 由于国际非公开货币流通渠道有较大需求 , 比特币以先发优势在私人铸币领域获得一定支付保障 , 这使得比特币虽是私人铸币 , 但获得了部分市场认可 , 成为一种事实上的支付方式 , 但未来是否可持续发展 , 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
风险防控从不存侥幸开始
实际上 , 虚拟货币宣称应用的区块链技术本身并无“罪过” 。 金牛理财网分析师宫曼琳认为 , 区块链技术就像一个完整的、分布式、不记名、不可篡改的账本 。 这个账本可以在各个使用者之间自由传递 , 既提高了使用安全 , 又增加了信息传播效率 , 能帮助各个行业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即便不在货币领域应用 , 目前在其他金融领域也有不少应用案例 。
那么 , 不法分子为何盯上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个案——虚拟货币呢?答案之一是虚拟货币无担保且价格弹性很高 。 通俗地说 , 虚拟货币价格涨跌几乎全看互联网平台的“脸色” , 且成本极低 。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2016年 , 张某在境外注册“××区块链控股公司” , 通过微信营销 , 诱骗公众购买“虚拟货币”与生产“虚拟货币”的矿机 。 初期 , 他采取给投资者一定返利、拉下线、收取入门费、层层提成等方式骗取资金 。 资金往来多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 , 诈骗资金被迅速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 。 此案涉及受害者约16万名 , 金额2亿多元 , 而张某自身投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到底该如何预防虚拟货币骗局?广大投资者首先应注意:虚拟货币投资与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 任何试图逾越红线者均不可心存侥幸 , 通过虚拟货币“洗钱”、投资虚拟货币一夜暴富、通过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
针对部分不法机构打着区块链与金融创新“旗号” , 推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 , 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 , 声称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 , 可以代为投资赚取高收益 , 并声称“高收益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等行为 , 投资者要保持高度警惕 , 这些行为极可能是涉嫌虚拟货币的诈骗行为 。
盘和林表示 , 虚拟货币无担保物并由私人发行 , 没有安全保障 , 但拥有价格弹性 , 可以涨得很高 。 值得注意的是 , 私人发行的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基本遵循金字塔结构 , 又叫作“庞氏骗局”和“击鼓传花” 。 如今 , 大量虚拟货币公司之所以依然存在 , 是由于当前对虚拟货币界定依然模糊 , 尤其是比特币成为一种事实货币这一点 , 对很多投资者产生了误导 。 然而 , 人们对于新模式的理解有时是渐进式的 , 先让其发展看一看是否可行 , 也是对待新技术的一种方式 。
对于遏制币圈乱象 , 盘和林开出了两张“药方”:一是完全禁止无担保体系的虚拟货币 , 禁止私人滥用虚拟货币融资等;二是可将私人铸币定性为股权融资 , 将其定性为投资品 , 必须提供担保与兑付保证等 。 然而 , 目前我国投资人适当性教育仍不是很成熟 , 因此一定的投资者教育先行非常必要 , 对于相关领域的发展切不可操之过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