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女子网购被骗,要求退款时又被骗子共享屏幕转走近万元

近日,南京的李女士在网上购物落入了一个连环套,接连被骗了两次。她在网上发现一款便宜的名牌包,买完之后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赶紧联系对方要求退款,对方也爽快答应,谁知在后续的操作中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圈套,结果损失更多。
网上购物落入连环套
近日,南京市民李女士走进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白鹭洲派出所报警,称网上购物被人连着骗了两次,需要民警帮助。
李女士介绍,当天下午3点,她在某微信购物群里看到有陌生人发了一个名片和一个购物链接,自己就点进去看了看,发现商品正是自己最近朝思暮想的一款名牌包包。因为该款包价格有些昂贵,李女士一直没舍得入手,现在看到这个链接里的包包正在打折优惠,便赶紧添加了群里的名片。加上好友后,对方发来一个购物口令,让李女士去网络店铺下单,但同时嘱咐说不要付款,只需下单后把订单码发来即可。李女士打开页面看到“与淘宝下单地址同步”, 便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操作。随后,对方发来一个新的链接,说通过这个链接付款,李女士支付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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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女士网络店铺客服询问发货时间,却被告知没看到她的购物信息。李女士这时反应过来,可能是被群里的人给骗了,于是找到刚刚添加的人称现在不想买了,要求退款。对方也很“爽快”,随即发来一个号码,称是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找她退款就可以了。
随后,深信不疑又不会操作的李女士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对方通过QQ与李女士发起了屏幕共享,让李女士扫描一个二维码并点开支付宝输入密码,称这样才可以退款。然而李女士看到金额显示“9998”,感觉有些不对,便一直都没有输入。谁知,过了一会儿,李女士发现自己还是产生了一笔交易,付款金额是9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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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女子网购被骗,要求退款时又被骗子共享屏幕转走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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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秦淮警方已经对此案立案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骗子可通过屏幕共享获得受害人信息
骗子只是和李女士发起了屏幕共享,到底是用什么方法转走了她的钱的呢?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白鹭洲派出所民警罗仑浩介绍,其实这个屏幕共享相当于手机的录屏操作,在手机上做的任何操作对方电脑上都能看到,包括输入密码、解锁的过程。他分析,骗子肯定是通过屏幕共享窃取了李女士的支付密码,这样才通过远程控制转走了9998元。
采访人员了解到,此前也出现过不法分子冒充客服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退款”为由实施的诈骗的升级版,就是骗子利用QQ上的屏幕分享功能直接窃取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验证码实施诈骗。金坛就有市民曾因网上购买奶粉,后来接到“客服”退款电话,通过QQ分享屏幕被骗了4万余元。
罗警官告诉采访人员,此类诈骗通常是,不法分子在非法获取受害人的网购信息后,引导受害人添加QQ,在指示受害人进行退款操作时要求受害人点击屏幕分享功能,这样骗子便能直接获取受害人手机屏幕上输入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验证码等,随后将受害人的钱款转走。
警方提醒:网上购买商品一定要提高警惕,通过官方平台等正规渠道,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更不要随意向对方转账、汇款。遇到此类诈骗,请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遇到要求添加QQ、微信联系的,均不予理会,一切有关钱款的操作请在网购平台内操作。骗子能够通过QQ屏幕分享功能窃取您的个人隐私,为防止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骗,可关闭该功能。一旦不幸遭遇了通讯网络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越及时,止付成功率越高。
扬子晚报讯/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陈勇 通讯员 秦公轩 刘叙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