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竟是三手“凶宅”,“房主吓得都不敢来!”夫妻俩多年积蓄买的房( 二 )


南国今报|竟是三手“凶宅”,“房主吓得都不敢来!”夫妻俩多年积蓄买的房
文章图片
最终 , 经法院与双方当事人、中介的多次沟通和调解 , 王某同意返还朱某夫妇30万元房款 , 中介则退还中介费 。
南国今报|竟是三手“凶宅”,“房主吓得都不敢来!”夫妻俩多年积蓄买的房
文章图片
(网络配图)
法官说法
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情的房屋 , 常被称之为“凶宅” 。 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如实将相关信息告知买受人 。 否则 , 有可能因欺诈或重大误解被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
对于购房者而言
如何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买到“凶宅”
应注意以下几点
南国今报|竟是三手“凶宅”,“房主吓得都不敢来!”夫妻俩多年积蓄买的房
文章图片
来源|金山法院、案件聚焦、新闻坊
值班编辑|苏志翔
值班主任|刘山
值班编委|何继权
出品|南国今报全媒体产品传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