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蓝澈夫人|“婚后我要带着弟弟的孩子一起住”“我没义务抚养罪犯的孩子”( 二 )


李凡听完母亲的话后沉默不语 , 回到订婚宴后 , 李凡随即说出 , “不愿娶杨佳”的话来 , 杨佳父母包括杨佳 , 听见李凡说的话后 , 全惊呆了……
李凡说完之后 , 便带着亲戚朋友离开了 , 就剩下杨佳一家人还在订婚宴上 。
LF蓝澈夫人|“婚后我要带着弟弟的孩子一起住”“我没义务抚养罪犯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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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从杨佳父母的角度看:『他们的确没有办法 , 才想让李凡承担起抚养儿子孩子的责任 , 谁让杨佳是她们唯一的女儿呢?』
从杨佳角度看:『她总替父母考虑 , 也出于孝顺和弟弟的姐弟情 , 非常乐意为弟弟抚养这个孩子』——但她却没有替李凡考虑 , 所谓的孝顺只不过是依靠李凡来完成
从旁观者角度看:『杨佳和她父母的三观是有问题的 , 哪怕她们有苦衷 , 这也并不意味着 , 李凡就得做冤大头 , 李凡并不是富二代 , 哪有能力承担怎么多呢?』
一段恋爱是两个人的事 , 而一段婚姻是两家人的事 , 一段婚姻把2家本不相识的人 , 变成了一家人 。 虽说本该互帮互助 , 但有些时候是原则问题 , 哪怕李凡是富二代也没有义务去抚养杨佳弟弟 , 以及往后对她一家子的生活问题 。
一段幸福的婚姻不仅仅要有物质做基础 , 婚姻中的两个人要替对方考虑 , 对女方来说 , 你要嫁得是你自己 , 而不是一家子嫁过去;对男方也是同样的 。 ——上述故事中的杨佳一家人却认为李凡应该承担抚养义务 , 试问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幸好李凡母亲的一番话 , 才挽救了他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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