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整治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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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整治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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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10月22日消息 , 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
近年来 , 在各地的努力下 , 校外培训机构日趋规范发展 ,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 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 。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 , 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 ,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 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
2020年10月—12月为组织部署阶段 ,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 , 制定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 收集、评审不公平格式条款 。
2021年1月—8月为实施阶段 ,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 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手段 , 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 。
2021年9月—11月为总结阶段 ,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工作进行总结 , 并向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上报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
【两部门:整治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封面图来自: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