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普法|结果悲催了!,真实案例!三明建宁一男子替朋友担保银行贷款

担保有风险
签字需谨慎
案情回顾
近日 , 溪源乡一村民余某遇到了个大难题 , 刚刚收到的种烟款 , 马上就给银行划走 , 辛辛苦苦一整年 , 连家中小孩学费都无法保障 。 据了解 , 余某的朋友曾因生意需求向银行贷款 ,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 余某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 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协商催还 , 余某朋友称自己生意失败已身无分文 , 无法偿还贷款 。 后银行诉至法院 ,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余某需承担还款责任 。
今日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余某的这种行为叫保证 , 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 根据现行担保法 , 余某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 ,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龙岩普法|结果悲催了!,真实案例!三明建宁一男子替朋友担保银行贷款
文章图片
余某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呢?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 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 。
小法
通俗来讲 , 一般保证就是借款人和担保人是一前一后的关系 , 先追借款人 , 再追担保人 。 连带责任保证就是银行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 相比一般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对担保人的风险明显更大 。
余某
保证方式一定要明确约定才能是一般保证吗?
是的 , 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在提供担保时 , 一定要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
小法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实施 , 《担保法》废止 , 《民法典》中关于保证责任的相关规定与以前相比有了根本性改变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
相比《担保法》 , 《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默认为一般保证责任 , 这明显利于保护保证人的利益 。
余某
我承担担保责任后 , 受到的损失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 ,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小法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 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 都有权向债务人进行等额追偿 。
那么 ,
为了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
作为担保人
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
需要注意什么呢?
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 , 应了解清楚对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
在为他人担保之前需要三思而后行 , 了解清楚对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 , 不能仅仅出于信任或关系好而替别人担保 。
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 , 一旦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 , 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责任 , 如果要为别人提供担保 , 先考虑一下债务是否会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
明确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民法典》还未实施前 , 在提供担保时 , 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民法典》实施后 , 担保合同中注意不要出现“连带责任担保” 。
温馨·提示
签订担保合同之前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 千万不要碍于朋友间情面而担保 , 否则可能背上巨额债务 。
【龙岩普法|结果悲催了!,真实案例!三明建宁一男子替朋友担保银行贷款】来源:平安三明